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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OFCA认证

认证介绍:

OFCA认证是香港电讯管理局对香港地区通信产品认证计划的简称,全称为Office of the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通讯事务管理局),于2012年4月1日成立,前身为Office of the Telecommunications Authority(电讯管理局)。

 

OFCA认证的目的是确保香港地区使用的产品安全、并防止电信产品对公共网络产生干扰。凡经过测试并符合相关技术规格的电信设备并获电讯管理局局长授予证书后,方可在香港使用。


OFCA.jpg


认证分类:

根据香港电信设备鉴定及验证计划,电信设备验证要求分为自愿验证计划(VCS)与强制验证计划(CCS)分类。在自愿验证计划下,为电信设备申请验证属自愿性质。即使该类设备没有经验证为符合有关的技术规格,但也可在香港销售或使用。然而, 制造商、供货商和经销商即使没有申请验证,也须确保本身的电信设备符合相关的技术规格。公共电信网络营办商可拒绝让不符合指定规格的用户室内设备接驳至其网络。此外, 任何人使用或销售不符合有关HKTA规格的无线电通信设备, 即违反《电信条例》(第106章),都要被捡控。

 

在强制验证计划下,为电信设备申请验证则属强制性。有关电信设备在香港使用或销售前,必须先行验证为符合下列某项规格:
(1) 相关的HKCA规格;
(2) 由通讯局局长规定或认可的技术标准,如没有相关的HKCA规格;
(3) 等同于上述(1)或(2)的规格。


BACL作为香港OFCA认可的FCB发证机构,在香港销售的无线射频类和电信类产品必须符合OFCA认证要求,BACL出具的检测报告可直接用于OFCA证书申请。(认可号:US001)


OFCA认证基本信息(Office of the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 (RF):

• 是否强制:强制认证和自愿认证相结合

• 管制产品:无线通讯类产品

• 工厂检查:无

• 证书有效期:无

• BACL可直接发放OFCA证书(认可号:US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