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客户服务系统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验证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 正文
CQC发布灯具联用杂类电子线路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修订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11/5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近期对CQC12-465427-2011《与灯具联用杂类电子线路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规则编号CQC12-465427-2024,涉及业务类别:004016;现将修订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证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 认证依据标准GB/T 19510.1-2023代替GB 19510.1-2009、GB/T 19510.211-2023代替GB 19510.12-2005,根据标准变化,相应修订“适用范围”、“4.1.1送样原则”、“7.4监督抽样检验”、“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2. 增加认证模式2;

 

3. 增加章节“3.3申请评审”、“12、认证责任”和“13、技术争议与申诉”。

 

二、实施要求

 

1.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新版认证规则,或旧版标准/旧版认证规则实施认证;自2026年1月1日起,应采用新版标准/新版认证规则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认证证书,不再颁发旧版认证证书。

 

2. 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及时向CQC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新旧版标准主要差异及试验要求参照附件《与灯具联用杂类电子线路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新旧版本标准差异及试验要求》执行。所有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最迟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CQC将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27年3月31日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3. 对于2026年1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4. 新版标准实施之前,获证后监督依照证书中所列标准及规则进行。

 

5. 本通知中对与灯具联用杂类电子线路实施自愿性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要求,并不免除相关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的责任。

 

6.各相关指定实验室应尽快向CQC报备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并应及时将通过新版标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备案。

 

7. 即日起,CQC开始按修订后的规则受理认证申请,企业可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官网(www.cqc.com.cn)提交认证申请。

 

《与灯具联用杂类电子线路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新旧版本标准差异及试验要求》附件链接:https://www.cqc.com.cn/www/chinese/c/2024-11-01/597750.shtml

 

BACL电磁兼容检测认证服务优势:

BACL 电磁兼容实验室建立了一套独立完备的测试体系,共有20多间EMC检测电波暗室和10多间电磁屏蔽室,分布在美国、深圳(福田/光明/宝安)、东莞、中国台湾(汐止/林口)、成都、昆山等九大授权测试基地,测试总场地超过30000m2。实验室严格按照ISO 17025标准建立,配备了德国R&S、瑞士EMTEST、美国Keysight和AR等国际知名厂商的尖端测试仪器,拥有一支资深高效的技术专家团队,完全符合国际社会的电磁兼容要求,是国际上最具实力的EMC检测认证机构之一。

作为美国A2LA认可和FCC授权的TCB实验室之一,BACL还获得美国FCC、加拿大ISED、欧盟CE、英国UKCA、澳洲RCM、中国CNAS & CMA、日本MIC &VCCI、中国台湾BSMI& NCC、埃及NTRA & GOEIC、韩国KC等众多国际权威机构的认可,可为客户提供美国、加拿大、欧洲、澳洲、中国、中国台湾、日本、新加坡、韩国、印尼、南非、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巴西、埃及等国家及地区的一站式检测认证服务。

分享到: